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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税收十件大事公布:RECP、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蓝图文件入选

[日期:2021-01-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世界税收十件大事分别是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发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信息化线上高级别会议联合声明》、《国际税收评论》专题介绍中国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举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蓝图文件、税收征管论坛大会(FTA)提出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愿景、英国与欧盟达成脱欧贸易协议、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四大国际组织的税收合作平台建立专门网站发布各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措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专门针对金融交易的转让定价指南、欧盟法院撤销欧盟委员会关于苹果公司向爱尔兰补缴130亿欧元税款的裁定、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实行2档累进税率。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张志勇表示,2020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中的多个大事件无疑共同表达着“在抗疫中增进合作”的主基调。年初,《国际税收评论》关于中国税务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之举的介绍,一定意义上对全球具有借鉴性和示范性;随后,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四大国际组织的税收合作平台成立专门网站向各国介绍新冠疫情应对措施,此举形成连锁效应,“疫情专栏”在国际组织网站全面开花;年中,“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突出“同心抗疫,共克时艰”主题,是对国际税收助力战疫的深切回应;年末,税收征管论坛大会议题在聚焦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愿景的同时,大会公报声明强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多边合作。总之,十件大事涉疫占四,在全球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势下,我们可以清晰看出今天国际税收合作的脉动和趋向。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务院参事刘怡认为:2020年,在全球受到疫情影响的情况下,OECD仍然按照此前的计划积极推进支柱一和支柱二的。数字经济背景下,常设机构等概念已经不能满足新经济、新业态下对税源、税权合理划分的需求。支柱一和支柱二是国际税收体系应对数字经济挑战的结果,是对国际税收传统规则的创新。支柱一按照“新经济联结(NewNexus)”等判定标准向市场国分配更多的税权;而支柱二设定了全球范围的“最低税”,将“反税基侵蚀”的概念落到了实处。在这些创新概念广受关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应对经济数字化的国际税收规则不应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阻碍,特别是在当前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尤其要处理好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税收利益的协调,避免产生新的矛盾。 

  附世界十大税收事件介绍: 

  1.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 

  20201115日,在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视频会议上,中国与东盟十国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成员国共同签署RCEP。协定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量整体上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的“10+1”自贸协定;规则领域纳入了较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内容。RCEP协定是一项由域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参与的当前世界最大的大型区域贸易安排。基于2019年数据,该协定涵盖了拥有22亿人口(占全球将近30%)的市场、26.2万亿美元的GDP(占全球约30%)和将近28%的全球贸易。 

  2.“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发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信息化线上高级别会议联合声明》 

  20201215日,以“新挑战新机遇新发展——全球疫情背景下的税收信息化发展规划”为主题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高级别线上会议召开。来自47个国家(地区)的税务局局长或相关负责人、9个国际组织高级官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共计200余位代表参会。“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会议上致辞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信息化技术重要应用等三点倡议。理事会成员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信息化线上高级别会议联合声明》,达成三方面15项重要成果,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信息化发展提供指引。202062日,以“同心抗疫,共克时艰”为主题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视频会议召开。王军出席会议并宣布《“一带一路”税收》(英文版)创刊号出版和“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官方网站(www.britacom.org)正式上线。 

  3.《国际税收评论》专题介绍中国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举措 

  2020320日全球国际税收界最具影响力的杂志《国际税收评论》(InternationalTaxReview)撰文介绍中国税务部门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举措,向世界分享中国税务方案。20202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推出18项具体措施,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1~11月全国累计办理主要涉税业务中,“非接触式”办理的占比已近9成,纳税人缴费人对网上办税缴费的满意度达97.3%1~11月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共新增减税降费16408亿元。1223日世界银行发布报告称中国是2020年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蓝图文件 

  20201012日,OECD/G20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问题的包容性框架就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方案分别发布了蓝图报告,并于1014日提交G20央行行长和财长会议。两份蓝图报告全面详细地阐述了“双支柱”方案的整体设计,并作为公众咨询文件用于征求公众意见。支柱一的核心是通过改变现行国际税收规则,向市场国分配更多的征税权和剩余利润,以解决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支柱二的核心是通过建立一套相互关联的国际税收规则,确保跨国企业承担不低于一定水平的税负,以抑制跨国企业逃避税行为,并为各国税收竞争划定底线。包容性框架成员尚未就“双支柱”方案设计达成一致意见,但将以现有蓝图文件为基础继续推进多边谈判,以期在2021年年中达成共识。 

  5.税收征管论坛大会(FTA)提出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愿景 

  2020127~8日,第十三届税收征管论坛(FTA)视频会议召开。53FTA成员的税务局局长和国际组织的代表与会。会议主题包括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措施及经验、识别和应对税收征管新风险、税务部门数字化转型的措施及成效、完善税收确定性的后续措施。会议通过了《2020FTA阿姆斯特丹大会公报》,声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FTA作为多边合作平台的重要性。会上发布的《税务管理3.0:税务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报告提出了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的愿景,拟于2021年初制定税收管理数字服务转型路线图,以确定该愿景核心要素方面的优先工作,例如数字身份、电子发票和跨境实时信息共享的安全机制。 

  6.英国与欧盟达成脱欧贸易协议 

  20201224日,英国首相宣布与欧盟达成脱欧贸易协议。2020129~30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先后批准“关于签署《英国退出欧盟协议》(英国脱欧协议)的决定”。脱欧协议于欧洲中部时间(CET2020131日午夜英国正式退出欧盟时生效。2020519日,英国政府宣布,“脱欧”过渡期年底结束后,英国将自202111日起实施新关税制度:《英国全球关税制度》(UKGlobalTariffUKGT),取代原来一直实施的欧盟对外关税制度(EUsCommonExternalTariffEUCET)。英国与欧盟脱欧贸易协议若能顺利获得英国议会和欧盟各成员政府及欧洲议会的通过,将为“脱欧”后的双边经贸关系奠定法律基础。 

  7.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四大国际组织的税收合作平台建立专门网站发布各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措施 

  2020331日,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世界银行于2016年成立的税收合作平台(PlatformforCollaborationonTaxPCT)建立了首个税收合作综合网站,用于发布有关中低收入国家如何加强税收体系和动员国内收入以应对某些紧迫的发展挑战的信息。用户可以按国别查阅与4个组织相关的税讯。网站设立了新冠病毒应对措施专栏。1020IMF总结发布各国疫情期间的税收扶持措施,包括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相关税收措施。2020年主要国际组织网站纷纷开设了应对疫情专栏。 

  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专门针对金融交易的转让定价指南 

  2020211日,OECD发布《金融交易转让定价指南:BEPS包容性框架:第48-10项行动计划》。这是OECD按照BEPS包容性框架的工作安排,发布的首份专门针对金融交易的转让定价指南。该指南解释了如何将准确界定分析和风险控制分析应用于金融交易安排。该指南有助于独立交易原则在金融交易中的应用,避免转让定价争议和双重征税。 

  9.欧盟法院撤销欧盟委员会关于苹果公司向爱尔兰补缴130亿欧元税款的裁定 

  2020715日,欧盟常设法院作出判决,判定有关苹果公司在欧盟成员国爱尔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构成国家补贴,撤销欧盟委员会2016年相关裁定,苹果无须补缴130亿欧元税款。欧盟常设法院认为,欧盟委员会2016年的裁定未能在法律上证实苹果享受的低税率是不公平的。2020925日,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玛格丽特·韦斯特格发布关于欧盟委员会决定的声明,称欧盟委员会已决定对欧盟普通法院就爱尔兰苹果公司国家援助案的判决向欧洲法院提起上诉,认为普通法院的判决存在法律错误,并提出了与在税收案件中应用国家援助规则有关的重要法律问题。 

  10.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实行2档累进税率 

  20201123日,俄罗斯发布第372-FZ号法律。规定自202111日起联邦个人所得税适用2档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不超过500万卢布的部分,税率为13%;年所得超过500万卢布的部分,税率为15%。自此,俄罗斯结束了自2001年以来施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统一为13%的“一刀切”税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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