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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110项税收优惠指引出炉 农业类上市公司最受益

[日期:2020-06-29]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下称《指引》),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等方面实施了110项推动脱贫攻坚的税收优惠政策。专家认为,110项税收优惠政策利好农业等行业上市公司发展。

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引》表示,为破除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税收积极支持交通、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设和运营,促进完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具体措施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等。例如,在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方面提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减税降费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措施。《指引》将有利于企业在疫情影响下提升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特别是对涉农上市企业来说,将会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减少亏损或增加利润,给上市企业对冲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带来利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持有上市企业股票的信心。

在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方面,《指引》表示,产业发展是脱贫的根本,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涉农产业,是实现脱贫的重要一环。现行税收政策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支持脱贫攻坚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集中在基础设施、涉农产业等领域,一方面可以有效改善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状况,提升贫困地区的交通、水电等生产生活的服务能力,缩小中西部贫困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差距,为中西部贫困地区发展补齐基础性短板;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司+农户”经营方式减免增值税、所得税,会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投资农业产业,把贫困地区的农业种养殖资源优势转化为资本资金和政策制度优势,形成长期稳定的脱贫帮扶机制,带动农民实现有真正获得感、有稳定增收渠道的产业化脱贫。

此外,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对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保险公司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2023年12月31日前,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张依群认为,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利好中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且将推动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等相关上市企业效益的稳定增长,从而形成基础设施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脱困、上市公司效益提升的良性互动,让减免税收的杠杆效应在经济社会领域多重放大,为我国完成“六稳”“六保”任务打下更加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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