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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公告[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日期:2016-06-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黄耀华 [字体: ]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6号
  • 【字体: 打印本页
  •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12日

  •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的解读
  •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 【字体: 打印本页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以下称97号文件),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之后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以下称6号公告),并先后下发了五批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名单,以及不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
      现将第六批符合条件的190家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布,其中包括: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允许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167家;经中国金币总公司批准,获得“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资格,并通过金币交易系统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的授权经销商23家。明确对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97号文件和6号公告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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