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3年9月3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关税
发文字号:财关税[2013]62号
点击下载文件: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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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3年9月3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关税 发文字号:财关税[2013]62号 点击下载文件: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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