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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7年10月9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国务院
发文机关代字:国发
发文字号:国发〔2007〕33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