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7年12月26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国务院
发文机关代字:国发
发文字号:国发〔2007〕40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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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7年12月26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国务院 发文机关代字:国发 发文字号:国发〔2007〕40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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