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年3月4日
时效性:全文失效
税种:出口退税
发文机构全称: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机关代字:国税发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8〕26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江苏、四川、山东省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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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四川、山东省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doc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年3月4日 时效性:全文失效 税种:出口退税 发文机构全称: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机关代字:国税发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8〕26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江苏、四川、山东省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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