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年3月31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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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全称: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银监会 证监会 文物局
发文机关代字:商改发
发文字号:商改发〔2008〕104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印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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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年3月31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银监会 证监会 文物局 发文机关代字:商改发 发文字号:商改发〔2008〕104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印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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