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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税揭开一教育咨询公司偷税内幕

[日期:2010-08-1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字体: ]

        近日,随着110万元税款和罚款入库,浙江省杭州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对杭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历时近两个月的专案检查终于圆满落下帷幕。据该局向记者反映,该案涉及假发票种类之多,金额之大,在稽查案件中实属少见。

  疑点:营业收入增长企业却亏损

  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说起。根据举报,浙江省国税局部署杭州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成立专案检查组,联合杭州市地税稽查二局对杭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税务检查。

  杭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0日,注册资金50万,主要从事成年人非文化教育,收入均为培训收入,成本主要是导师的授课费、授课场地费、导师住宿就餐费及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该公司2008年营业收入551万元,营业成本343万元,利润总额11万元;2009年营业收入658万元,营业成本609万元,利润总额亏损154万元。

  检查人员在对该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后,发现该公司存在诸多纳税疑点。如,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不能配比。该公司2009年营业收入较2008年增加107万元,营业成本却增加266万元,利润总额亏损154万元。故判断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多计成本问题。其次,该公司利润率明显低于同类企业。根据教育咨询行业的特点,一般营业成本费用较低,且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之间呈现低弹性,即每增加一个学员带来的收入所产生的边际成本很低,因此成本的增速远低于收入的增速。但该企业在2008年反映的利润总额只有十多万元,利润率仅为1.93%;2009年更是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出现严重亏损,与同行业企业25%的平均利润率相差甚远。为此,检查小组确定,对该企业的检查重点为核对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费用的配比。

  出击:内查外调获取翔实证据

  2010年5月26日,杭州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与杭州市地税稽查二局联合对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按照预先的分工安排,分头对出纳员开具的收款收据进行全面收集,调取了2008年至2009年收款收据197本,拷贝、打印了财务人员电脑上有关经营统计数据资料,并调取2008年至2009年的会计账本、凭证、报表及有关年度财务、税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采用内查外核的方式,对企业已入账成本费用进行详细逐一核实。

  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分别于2009年6月、9月、12月取得深圳市服务业发票3份,金额分别为50万元、40万元,30万元,项目为咨询费,共计金额120万元,账款以现金支付,并在营业成本中予以列支。凭着丰富的经验,检查人员判断这笔业务存在疑点,遂连夜携带发票赶往深圳确认这笔业务的真伪。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鉴定,此3份发票为假票,该笔业务也为虚构。

  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2008年7月该企业取得杭州市旅店业专用发票1份,金额为6万元,经检查人员仔细分辨,发现该份发票客户名称和项目金额等栏次的填写字迹深浅不一,笔迹也略有不同。在对开票单位进行外围取证时,发现存根联及记账联填开客户名称、项目金额与发票联填开不符,属于大头小尾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上的金额仅为600元。

  同时,检查组还奔赴河北、上海等地外调,共核实鉴定假票20余份。这些线索的发现让检查人员信心倍增,顺藤摸瓜牵出了该企业其他收受假票增加成本,并以预收账款隐瞒收入的问题。

  内查外调之后,检查人员取得了大量翔实的证据,经有关发票鉴定机关鉴定后认定假票29份,大头小尾发票1份,涉税金额273万元,隐瞒收入14万元。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6万元,补征企业所得税54万元,罚款和加收滞纳金共计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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