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应该大力发展旅游和养老产业
从整体来看,海南的优势在于当地的旅游资源。它在我国的地位,类似于美国的佛罗里达州,是一个比较好的养老社区。若要实行跨越式的发展,比如在海南自贸港推行金融开放,我认为可能性几乎是零。金融发展是要有聚集效应的,世界上还没有某个地方在无任何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变成金融中心的实例。上海、东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由于其自身庞大的经济体量,成为金融中心是理所应当的;深圳正在发展金融中心,是因为其整体经济水平大幅提升。所以,若要建设金融中心,必须要有所依托。应该考虑的问题是,源源不断的资金为什么要去海南,而不是深圳、杭州?而且,这还要受制于中国面临的整体外部环境。当国家的货币不可以自由兑换的时候,成为金融中心还是很困难的。海南面积广阔,没有产业支撑,空谈建设规划是没有意义的。
海南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之一是发展房地产和开放户籍。人口多了,经济就发展起来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海南除了旅游、养老的相关产业,其他产业是做不起来的。现在很多投资者已经去海南投资医药、养老行业了,我们要相信市场的嗅觉。此外,基于丰富的海洋旅游资源,海南还可以向国际化旅游岛这个方向发展,尤其能够吸引一批东北、俄罗斯的不愿意跨时区出行的游客。
要对海南炒房者征收重税
对于炒房迹象,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对炒房者加大征税力度,并用所得收入为百姓谋福祉。可以学习新加坡的先进经验,一方面用管理完备的住房公积金向人民提供比较廉价的住房,使老百姓可以安居乐业,另一方面不对炒房投机现象加以限制。今后海南房地产业的发展也可以走新加坡式的道路,既承包百姓刚需,又能够开放。对于投机者,政府应放任其自由发展,征收高税收,通过这种方式,政府可以拓宽财政收入口径,也算是一种较好的收入转移方式。在海南,不光要收房地产税,还可以征收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相关的税。这样可以使海南本地的居民有更多机会住上更好的房子,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
把制定房地产税率的权力下放给地方
除海南之外,我支持在全国征收房地产税。随着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地发展,AI深入到千家万户,所以征收房地产税在技术操作层面来说是没有困难的。关于征税标准的制定,我认为按照面积来征税最公平,设定起征点,人均30、或40、或50平米都可以,交给地方决定。税率也可以交给地方决定,房价高的地方税率低一些,房价低的地方税率高一些。房地产税本身就应该是地方税,因为这是跟地方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一个税种,所以让地方去制定税率是合理的。或者可以在中央给定的税率区间中,让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选择一个税率,避免全国上下“一刀切”。
房地产税是一个最好的累进税制
房地产税一经推出,房价肯定会跌。因为房地产税是持有税,持有一套房子的成本很高。比如北京一套500万的房子,房地产税率征1%就是5万元,0.7%就是3.5万。如果持有三、四套房子,每年房地产税就要缴纳十几万元,这是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最有效的手段。在无地可卖的情况下,房地产税就是地方政府一个很好的税收渠道。而且,因为房子是纯粹的资产,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消费品,所以对房地产征税不会影响人民的劳动积极性。
此外,这还是一个很好的实现收入再分配的手段。持有房子多,交税就多,这是一个很公平的政策。中国的很多政策具有累退性,即穷人得到的更少,富人得到的更多。其实房地产税是最好的一个累进的税制,也是最公平的一个税制。
对小产权房应该进行限时办理产权证、补缴税款的处理
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法典》,对房子的产权做出“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的规定。个人猜测,在产权到期后是不会让老百姓再交钱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征房地产税,否则长期持有资产但不缴税,那么地方的公共服务就无法维持。美国的房地产税最重要的用途就是发展教育和一些公共服务。中国也应该借鉴这样的做法,把房地产税留给地方,强化公共服务。
对于小产权房的征税问题,应该给定一个期限,比如在2020年6月6号之前获得的小产权房一律豁免,责令其办理产权证,补交税款。在统一办理房产证之后,对于新购买的小产权房一律不予承认,并严厉打击。对于共有产权房,也参照这样的处理方式。
房产税与包括土地出让金并无冲突,土地出让金是基于土地的价值针对企业征收的,土地有价值,那么企业当然需要交出让金。与房地产有关的其他税,比如契税,是在购买房产的阶段所要交的税,而房地产税是持有资产时要交的税,两者之间也没有冲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网易研究局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