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许多国家采取了力度较大的税收支持措施,普遍延长了纳税申报期限,鼓励网上办税。
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降低疫情冲击带来的经济风险,疫情严重国家纷纷出台了应急性、综合性的措施,其中税收措施是必不可少且重要的应对手段。
意大利
2月24日,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部长罗伯托·瓜尔蒂耶里签署了一项部长令,实行有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措施。部长令规定,在受到疫情影响的11个城镇中居住或经营的个人和企业自2月23日起将纳税义务延期至3月31日。政府认定的11个城镇包括卡萨尔普斯特伦戈、卡斯泰尔杰伦多、阿达堡、科多诺、丰比奥、马洛、圣菲奥拉诺、索马利亚、特拉诺瓦·德·帕塞里尼、贝尔托尼科和沃市。
3月2日,意大利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紧急支持措施》(2020年3月2日第9号)法令。法令第1条规定,意大利税务局将推迟至2020年5月5日(原为2020年4月15日)之前,向符合条件的个人纳税人或其税务代理提供在线预填写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9月30日(原为2020年7月23日)前修改在线申报表再传给意大利税务局。法令第2条将受疫情影响地区的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期至4月30日。
柬埔寨
2月25日,柬埔寨经济和财政部发布了第1313号函,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柬埔寨企业提供税收减免。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在受疫情影响的暹粒省从事酒店和旅馆业的注册纳税人将免征2020年2月~5月期间的所有月度应纳税款。
2.对从事服装、鞋类和箱包生产的企业,因疫情导致原材料短缺,受严重影响的将免税6个月~1年。
3.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2020年2月~2021年1月,柬埔寨住宅的财产转让可免征印花税:住宅的市场价格不得超过70000美元(1美元约合6.9元人民币);住宅的所有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必须从在财政部注册的经批准的开发商处获得;住宅的买卖合同必须真实且基于市场价格。
日本
2月27日,日本国税厅发布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紧急通知,延长个人所得税、赠与税和个体经营者消费税(增值税性质)的申报缴纳期限。具体措施如下:
1.将个人所得税(含复兴特别所得税)、赠与税和个体经营者消费税(含地方消费税)的申报缴纳期限统一延长至4月16日,相应延长银行转账纳税的自动转账时间。
2.对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多缴纳的税款,需要申请退税的,在未来5年内均可申请退税,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3.持有个人号码(MyNumber)卡或由居所附近税务所发行的账号密码的纳税人可不用现场申报。日本国税厅在官网上发布了一系列教程,提倡利用手机或电脑进行网上申报。若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也可根据网站教程自行制作打印申报表,邮寄申报。
马来西亚
2月27日,马来西亚政府发布了《2020年经济刺激一揽子方案:提振信心、刺激增长、保护就业》。宣布拟实施的主要税收措施包括:
1.旅游行业企业所得税按月缴纳规定的实施时间从2020年4月推迟至2020年9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公司,允许其修改2020纳税年度应纳税额的估算而不受处罚。
2.2020年3月~2020年8月,酒店运营商免缴税率为6%的服务税。
3.对于马来西亚国内旅游的支出,将给予最高1000林吉特(1林吉特约合1.6元人民币)的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但仅限于旅游住宿费用和旅游景点的门费。
4.公司为员工提供口罩等一次性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PPE)而产生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提供非一次性PPE的支出可列入资本支出。
5.公司就其雇员参加经批准的与旅游业、酒店经营有关的培训课程而产生的费用,可享受公司所得税税前加倍扣除。
6.2020年3月1日~12月31日,如果借款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商业贷款重组,若原贷款协议已经缴纳印花税,则新贷款协议免缴印花税。
7.2020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企业可以选择将其雇员公积金的缴款比率从11%减到7%。
8.在机械和设备(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上发生的支出,给予为期两年的加速折旧。
9.装修和翻新用途的支出,给予最高30万林吉特的所得税税前特别扣除。
10.自2020年4月1日起,进口或在本地购买港口作业用的机械和设备免征3年进口税和销售税。
韩国
2月28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韩国政府宣布了超过20万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57元人民币)的一揽子支持计划。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为鼓励降低商业租金,对在上半年降低房租的房东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免50%个人所得税。
2.对年销售额不超过6000万韩元的小型企业在2021年底以前减免增值税。
3.对符合条件的新车购置者减免70%机动车消费税。
4.对2020年3月~6月期间用借记卡和信用卡的消费提高税收扣除比例,借记卡从30%提高至60%,信用卡从15%提高至30%。
5.延长小型企业纳税申报期限最长可达9个月,延长申报缴纳地方税的期限最长可达1年。
已出台税收措施的共同特点
可以看出,疫情严重国家及时出台了税收应对措施,体现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针对疫情,税收支持措施力度比较大,许多国家直接给予了税款减免。优惠的税种主要集中在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对受灾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小企业的优惠力度更大。对受灾严重的特定行业如旅游业、餐饮业等给予了额外税收支持。各国普遍延长了纳税申报期限,鼓励网上办税。由于疫情持续时间的未知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有期限要求。
(孙红梅、龚辉文分别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际税收研究室主任、理论室主任,张文春系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