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版本 English

背景:
阅读新闻

宋朝公租房不让涨价

[日期:2015-03-23] 来源:财税纵横  作者:孙雅彬 [字体: ]

    北宋时期,城市房产出租业发展十分迅速,出现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店宅务。店宅务所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就跟公 租房有关。宋朝的公租房到底有多少?什 么样的人才能住?

  “户绝”房是公租房重要来源

  在管理公产房方面,店宅务除了负责 收租金、修缮闲置房屋这两项业务,还有 个最实惠的活儿—管理没收的户绝房产。 虽说传统观念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终归有断了香火的家庭,等这个家庭一个 人都没了,房产就由身为国家行政机关的 店宅务收到名下作为公产房管理。这也是 公租房的重要来源。
  当然,并非所有的公产房都由店宅务 来管理。产权属于一些学校和福利单位的公产房,归所属单位管理,出租所得的租金也由该单位处置,用于给老师发放 津贴或是救助困难群体。
  店宅务管理的公产房,收到的租金 要上交国库。这笔租金数额非常巨大,拿公元1077年来说,仅开封一地就收到将近2200万钱,折算成当时的购买力,在杭州 可以买27万双草鞋,在四川能兑换出1.5 万两白银,在广东则可以买到160万斤食用盐。
  宋真宗初年,开封有公租房“二万三 千三百间”,宋神宗时的开封“店宅务 管 赁 屋 一万 四千 六百二十六 间 ,空地六百五十四段,宅子一百六十四所”,从中可以看出公租房既有屋子,也有居住面 积相对较大的宅院。但是上述记载的数量,并不显多。
  如果从所收的巨额租金来看,公租
房的数量应该更加可观才对。宋神宗时 的开封,满足中级官员居住的私人宅院, 市场价格每月大概在5000钱左右。换到 地方州县要便宜一些,租住面积较小的 普通房间一个月大体在200钱到400钱。 我们据此估算一下,如果总额2200万钱, 把所有公租房都按高于公租价的市场价
5000钱来算,开封的公租房大概有不到5000座,假如按照400钱的经济型房屋来 算,则有5.5万间之多。由此,可以粗略算 出在开封大致有公租房数万间。如果考虑 到公租房的租金普遍偏低,那么实际的房屋数量还会更多。

  公租房一般租给“夹心层”

  不瞒您说,住进公租房的并不是经 济最困难的人。在宋朝,鳏寡孤独还有经 济困难乃至因受灾而逃荒的流动人口,一般都被政府安置在福利机构和救济机 构。
  至于公租房面向的对象,大致是咱们 如今所说的“夹心层”,那些游离在保障 与市场之间的无能力购房群体。正因为是为夹心层服务,所以公租房在低租金之外,还配套了很多优惠政策。比如,北宋 关于租期的确定,租房人自在店宅务登 记之日起,享有免缴五天房租的权利,这 几天提供给租房人用来搬家并安顿生活。《宋会要》上如此说:“假每人户赁屋, 免五日为修移之限,以第六日起掠”。
  法律之所以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从 文本中的“掠”字可窥一二。法律条款本 不该带有感情色彩,但“掠”字,大家都
看的懂,是个富含掠夺、抢掠带有贬义的 词。承租人较房东一方来说,大多处于弱 势,所以法律出于人文关怀,规定公租房提供承租人五天免费时间,从第六天开始收租金。
    当然,也有牛气的租客,蹬鼻子上 脸,总想着占更大的便宜。《续资治通鉴 长编》记载,宋哲宗时期的御史中丞胡宗愈就是个老赖,死活不交房租,直至被其他官员弹劾。作为以弹劾为主要职责的 官员,竟然被他人弹劾,还是因为不交房 租,真是过火。
  胡宗愈租的显然是公租房,所以才会 厚着脸皮赖着租金。若是私产房,早被房 主告上法庭了。难怪有人批判他“无耻辱国已甚”,身为朝廷命官,住进公产房已属特殊照顾,竟然连租金也想抵赖,着实 丢人现眼。批评归批评,不只胡宗愈,很 多官员都这么干。早在1038年,三司向皇 帝请示,希望派遣专员对官员居住公产房 情况进行专门核查,因为“未经店宅务取 索元借文字者”很多,以借住的名义占据 公产房,一毛钱租金都不交。

  出现“二房东”房子即刻会被收回

  一般来说,能租到公租房的人日子 都过得比较舒服。而去租私产房的,面对 的最大困扰是房租总在涨。比如宋徽宗 宣和四年,米价一石二千五至三千,两年之后竟然高达一万,物价飞升带动房租跟 着一路上扬。为了稳定民心,控制租价, 政府出台过相应调控政策。《宋会要辑 稿》记载,“今后京城内外,业主增修屋 业,如不曾添屋间椽地分者,不得辄添房钱,如违以违制论”,规定房主不能打着装修的旗号提高租金,如果没有扩建房 屋,增加居住面积,即便对房子进行了精 装修,也不得提高租金,否则法办。这种政策“看起来很美”,却不是长久之计,毕竟人家是私产房,不能过分干预,逼急 了人家不租了,租客都得去睡大街,到时 候麻烦更大。
  公租房完全没有这个问题,房租绝对 受控,收多少钱不听市场听领导,说不涨 就不涨,打死也不涨,亏本都得挺着。曾 经有官员提议公产房不能置身于市场大潮之外,应该随着私产房一样,该涨钱就 涨钱。这话被宋真宗听说了,很生气,当 即下旨,狠狠地批判了这一错误思想。早 在公元1007年,他就说过“增僦钱,但成 劳扰,速罢之”的话,禁止涨租扰民。三年 之后又直接下发文件,白纸黑字地强令公 产房必须按照原定额度征收房租,一毛 钱也不能涨,否则“违者罪在官吏”,谁要 求涨钱就严办谁,绝不手软。
  公租房的租金低于市场价,难免会 让一些人垂涎欲滴,他们倒不是为了住, 而是低价租到公租房,再高价转手租出去,每 个月不流 血不流汗,喝着热茶遛 着鸟就把钱赚了。《宋会要》记载,宋仁 宗在位时,有大臣上奏称“近年多将闲 慢赁屋对换官中紧屋,亏损官课,望行禁 止”—近年来把热门的公租房转手租赁获 取暴利的事件很多,影响了国家收入。宋 真宗在位时针对这种现象,则出台专门政 策,规定“人户退赁,令监官躬往检覆”, 租客退租时,必须有主管官员亲自前往查验,而且“应承赁者须立班名,不得展转 承赁”,对租房人进行身份核查,严禁转 租,并强调“官司常切觉察,劾罪严断”, 要求管理部门严格管理,杜绝二房东。
  店宅务作为主管部门,自然对此并非 不闻不问,时常派人巡查,查看租房的是 不是换了人。如果出现二房东,房子即刻会被收回,是为“店宅务常切觉察,收管入官,自今悉如此例。”
  这些规定听起来严格规范,想必店 宅务也应该照此办理,但是至于查到什 么程度,有没有一视同仁,这里面的事儿 一时半会儿还真说不清楚。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sunwind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更多
专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