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2016年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提出重点抓好10个方面工作。其中“在切实转变征管方式”方面,提出“更加主动地适应税源复杂性、隐蔽性、流动性越来越强和自然人纳税人数量越来越多的趋势,加快转变征收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对税务稽查提出了6项安排。
【内容要点】
1.制定税务稽查改革方案,3月底前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6月底前制定针对高风险纳税人的定向稽查制度,下半年普遍推行定向稽查。
2.改革属地稽查模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
3.依法加大涉税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定期曝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4.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特别是要稳、准、狠地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坚决遏制骗税猖獗势头。
5.上半年研究制定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管理办法,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6.完善稽查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提高稽查的精准度、震慑力。
【内容摘录】
26.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制定税务稽查改革方案,3月底前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6月底前制定针对高风险纳税人的定向稽查制度,下半年普遍推行定向稽查。改革属地稽查模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依法加大涉税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定期曝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特别是要稳、准、狠地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坚决遏制骗税猖獗势头。上半年研究制定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管理办法,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完善稽查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提高稽查的精准度、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