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全国省级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近日,部分专家学者就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相关事项接受了采访,普遍认为改革现行国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地税机构合并,是对我国现有税收征管力量进行了有效整合,有利于降低办税办费成本,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童锦治认为,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是我国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由于政出一门,既可以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也降低了企业的纳税风险。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认为,本次国地税机构合并是分税制体制下的一次完善和调整,打破了原有征管部门分设所带来的约束。对纳税人而言,国地税合并后,在一个办税场地,用一套报税系统,统一的流程就能办税,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遵从成本;同时,通过进一步整合纳税人培训、服务等方面的资源,有利于提升纳税人的综合素质,从而形成一个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及税收中介三方互动的局面,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从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关注点出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利于降低办税办费成本。广西社科联副主席刘家凯表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既是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承载着纳税人更高的期盼,征税机构删繁就简,从根本上解决了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降低企业在政策研读、设备购置、系统维护、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成本,同时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征纳双方降本增效的双赢,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国地税合并是响应纳税人呼声的及时举措,是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好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财税系党总支书记,经济学副教授全胜奇感慨地说,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办税避免了“两头跑”,不需要接受两头管、两头查,这必然减轻纳税人的间接税收负担,直接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纳税人接受纳税服务时也可以听到一个声音、采纳一个标准,就不会出现标准打架、无所适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徐茂中同样认为,税务机构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国税地税合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征收上的‘两头跑’‘两头查’问题,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办税和缴费负担。通过国地税机构的合并,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务,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有助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徐茂中说,国税地税合并后,通过合理设置机构,整合征管资源、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完善办税流程、规范税务行政、共享社会信息,走向一个规范、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管理链条缩短,税费收入的规范性和执行上更加刚性,其意义不仅在于税收征管和筹集财政收入,更在于为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铺路”,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
专家建议,广大纳税人应该积极利用这一契机,重新梳理和调整企业内部的税务业务管理,包括相关涉税人员、机构和业务流程的调整等,使由原来适应两个税务部门的涉税管理,调整为适应一个税务部门的涉税管理,并在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通办”、12366“一键咨询”、“实名信息一次采集”、统一税务检查、统一税收执法标准等改革红利下,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成本,减轻纳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