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心服务团志愿单位报送公益活动情况的通知
各志愿单位:
根据同心服务团第二次会议精神,注税行业的公益活动应当有从各地、各税务师事务所单兵作战到拥有高端平台的转变。为了提升注税行业整体社会价值和公众认知度,今后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各志愿单位独立组织的公益活动均可以“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的名义开展,并纳入同心服务团整体活动计划。为了更好地宣传同心服务团的品牌价值,摸清各志愿单位开展公益活动的情况,现请各志愿单位将今年已经开展、正在开展和即将开展的公益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9月30前报中税协监管部,材料内容应当尽可能具体,如包括活动名称、内容、方式、经费、参加人数、实际效果等。
联系人:张楠
电话:010-68413988转8303
传真:010-68413741
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