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6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10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0年上市公司所得税费用共4680.22亿元,较2009年增加1500.79亿元,实际所得税负担为21.08%,较2009年下降0.77%。
2010年有1898家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2465.03亿元,较2009年增加741.68亿元,同比增长43.04%。2010年有816家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1209.66亿元,较2009年增加154.32亿元,增长14.62%。
《报告》表示,从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看,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选择稳健的会计政策、恰当运用会计估计,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