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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税收入过度依赖房产 不动产契税增幅下降

[日期:2011-01-2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字体: ]

        记者近日从江苏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江苏省契税收入出现十年来的首次增幅下降。作为单项地税收入中唯一增幅放缓的税种,契税增幅下降并未从根本上影响江苏地税总体收入。

  契税变化直接反映的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情况。江苏省地税局局长李小平表示,2011年江苏将组织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察。

  从本报记者采访的情况看,在两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职能由财政划转地税后,在房地产市场依然火爆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对财政增收的预期较高,认为两个税种具备“连续增收的可能”。

  不过,房地产建筑行业的优势使得江苏地税税源结构不尽合理,“该项税收占比过大,增收基础较为薄弱”,李小平表示。

  契税增幅首降

  本报从近日结束的江苏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江苏契税收入297.5621亿元,同比增长21.18%。这一增幅与过去5年的平均数据相比,下降近一半。

  江苏省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骆祖春认为,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房地产调控政策起到了明显效果。

  江苏于去年10月对房地产契税税率进行了省级调整,不过具体到区域和单宗交易的房产上则是“有升有降”,若算账下来“财税部门不会吃亏”,骆表示。

  2010年4月契税征收职能由财政划转地税,从本报记者对江苏地方上税务局长的采访情况看,契税增幅的首降更多的原因在于地税部门对“房地产二级市场”掌握的难度。

  由于二级市场在交易环节上涉及到9个税种,而每个税种的征收环节和计税依据各不相同,又都有各自单独的征管范围、征收规定、减免优惠,因此“实际征管时政策解释烦琐,计算复杂”。

  地税部门认为,无法掌握和较难核实纳税主体所申报交易价格的真实性,征纳双方在二手房交易价格信息占有上具有不对称性,导致交易不能真实有效的纳入税收监管,造成税款流失。

  此外,则是价格评估体系不健全影响房屋价格,实际评估或征收过程中矛盾较多。

  地税收入过度依赖房地产

  2009年,江苏房地产税收收入增加额占全省财政一般预算增量的43.8%,这意味着2009年比2008年增收的497亿元中,有217.68亿元是由房地产贡献的。

  本报获得的一组数据显示,江苏房地产税收增收额对全省财政一般预算增量的“贡献度”正在加大,在2010年1-5月,这一比例迅速达到了60.8%。

  分析人士指出,从营业税单项税种以及其拉动增长动力看,三产对税收的贡献主要仍是“房地产建筑业”,也表现出政府投资取向上对“建筑业的高度热情”。

  同时,个人所得税也展示出房地产交易的“火热”。

  2010年江苏1-5月的个人所得税(地方40%部分)完成了86.22亿元,增长29.1%,仅5月当月完成12.58亿元,增长34.4%,其增幅一直保持高位。

  5月当月,房屋转让个税同比增长达到了超高的245.2%,位居各项目涨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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