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出台《关于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动旧货流通网络建设,以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满足不同群众的消费需要。
目前,我国旧货流通基础设施简陋,经营网点少,市场规模小,经营秩序有待规范,人员素质亟须提高。《意见》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旧货流通网络发展,进一步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扩大消费,搞活流通。提出要在大中城市建设和改造一批大型综合和专业旧货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示范旧货市场创建工作,引导市场向服务便民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规模扩大化和市场国际化等方向发展,形成一批实力雄厚、能够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具有品牌示范效应的旧货市场。
《意见》还鼓励各地培育旧货龙头企业和经销户,支持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统一规范的城市社区旧货收购点、专业分拣中心、乡镇及农村销售点,发展旧货流通在开拓小城镇和农村消费市场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旧货市场和城市社区开展“跳蚤市场”试点,引导居民形成循环消费理念;鼓励家电等生产企业和大型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在推进旧货行业标准化工作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开展规范旧货经营秩序、保障旧货流通安全和旧货基础技术等方面的标准研究,组织参与“旧货市场经营管理规范”、“旧货品质鉴定”等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发挥标准化对旧货行业管理的技术保障和支撑作用。各地还应严格规范旧货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