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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布指引规范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日期:2009-02-24]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更好地实施政务公开,服务企业,提高办事效率,国资委于2月16日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该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对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双方和所需材料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划入方(划出方)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做好无偿划转的相关工作,对于需报国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国资委将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对无偿划转事项进行审核:

  (一)划转双方主体资格适格,被划转企业产权关系清晰;

  (二)符合中央企业主业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划转所涉及各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四)相关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划转协议规定内容齐备,无可能出现纠纷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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