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更好地实施政务公开,服务企业,提高办事效率,国资委于2月16日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该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对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双方和所需材料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划入方(划出方)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做好无偿划转的相关工作,对于需报国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国资委将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对无偿划转事项进行审核:
(一)划转双方主体资格适格,被划转企业产权关系清晰;
(二)符合中央企业主业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划转所涉及各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四)相关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划转协议规定内容齐备,无可能出现纠纷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