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自2020年起,将2019年开展的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的地区范围扩大至20个省份。
这20个省份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知明确,各试点地区可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并申请中央财政补贴支持。试点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由不超过两种增加至3种。
同时,鼓励各地对贫困地区给予优先支持。下辖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下统称“贫困县”)的省份,在2020年开展试点时,应首先将贫困县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并在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21年及以后年度对相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进行优化完善。
通知规定,各省(区,含兵团)在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中承担主要支出责任。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贴65%。原则上贫困县县级财政承担的补贴比例不超过5%。
通知强调,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明确奖补险种等,并做好与其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