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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公布废止和失效消费税规范性文件

[日期:2009-03-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施行新条例和实施细则的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目录中公布的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83件,部分条款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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