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近日哈尔滨地税下发了《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对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出规范。
文件规定,自2008年度起,纳税人报送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需经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鉴证,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社会中介机构鉴证资质由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认定,名单将通过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hrbtax.gov.cn)向社会公布,供纳税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