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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日期:2020-09-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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