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特定非金融机构重要出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机构名称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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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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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出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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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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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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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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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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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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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业务基本情况 1.是否为金融业务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是( ) 否( ) 2.是否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交易服务?是( ) 否( ) 上述业务至少涉及一项的,请简要说明业务内容、服务领域、业务规模、业务开展时限等。 上述业务均未涉及的,请简要说明主要业务内容等情况。可另附纸说明。 | |||||
机构盈利情况 请填写最近二年机构盈利情况。 2007年:盈利( )亏损( ) 2008年:盈利( )亏损( ) | |||||
机构资信情况 机构自成立以来,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 ) 否( ) 若是,请说明。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所指特定非金融机构的重要投资人,包括拥有特定非金融机构实际控制权或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2.本表需用标准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