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中评协[2009]50号
发文部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09-04-03
实施时间:2009-04-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促进资产评估战略、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深入研究,规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助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全体会员。
有关申请课题事宜,请与中评协行业发展研究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88191714/17/7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7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邮编:100142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助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二○○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2: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助研究课题
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资助研究课题经费的筹集、使用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评协课题经费主要来源于中评协会费以及国内外社会团体、评估机构和个人的捐赠。
中评协每年将一定的会费收入作为课题经费,用于资助研究课题,具体课题资助金额由中评协秘书处审批。
第二章 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 课题经费限于课题研究直接需要的费用,包括:
(一)资料费:指文献资料的购置、抄录、誊印、翻拍、翻译费用等;
(二)国内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课题研究而必需进行的国内相关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
(三)小型会议费:指为完成课题研究而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费用;
(四)专家咨询费用:指为完成课题研究而聘请专家的劳务费用等,提取额一般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百分之二十;
(五)管理费用:指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条件和服务而提取的补偿费用,管理费用一般不超过课题经费的百分之五;
(六)计算机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以及用于课题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和软件费用等;
(七)成果印刷费:课题研究成果的印刷、装订费用;
(八)鉴定费:课题完成后由中评协聘请专家、组织会议的相关评审费用;
(九)其他费用:指为课题研究而需要的其他开支。
考虑到资产评估需要跨学科的综合知识,专家咨询费用占项目资助经费的比例一般不高于百分之四十。
第四条 在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课题负责人按计划自主支配、合理使用经费,不得把资助经费用于与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
第三章 经费的审批和拨付
第五条 课题经费由中评协审定。课题经费一经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由中评协拨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其财务部门代管。
第六条 除特殊情况,课题经费一般分二次拨付。一般第一次拨款额为课题资助金额的百分之四十,在课题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拨付;课题资助金额余额在课题评审验收之后拨付,课题负责人应当提前一个月将课题进展情况和已拨付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书面报告中评协,经审核后,方能办理继续拨款手续。
第四章 经费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中评协对课题研究经费使用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八条 课题经费进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当及时向中评协行业发展研究部汇报,如影响课题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效果,暂停拨款。
第九条 课题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无故不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课题研究者,追回资助经费。对撤消的课题,追回已拨经费。
第十条 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一条 课题项目承担者应当妥善保管经费开支的各项凭证,接受中评协的审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8月12日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助研究课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评协字[1999]6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