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人考中心函[2009]号
发文部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发文时间:2009-02-26
实施时间:2009-0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为便于考生报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由人事部门和行业协会同时同地一并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予补报。为便于对考试信息统计分析,请各地在报名时务必采集学历和专业信息。考点设置应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的规定执行。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与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相互协商,密切合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三、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正文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填涂部分用2B铅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评估协会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要将5科专用答题卡、考场记录单、详细的交接清单以机要邮寄方式寄往(也可直接押送到)答题卡接收点,同时电话通知答题卡接收单位接收(注意不要将试卷卷本寄来)。
答题卡接收单位:山大鲁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9-1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人及电话:
唐伟0531-85056583、13505310557(手机)
张华英0531-88652936、13964065657(手机)
六、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各地资产评估协会在报名时要做好征订工作。
七、考试费用上缴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执行。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处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010-88191803,88191805)联系。
九、请在试卷预订单相应位置填写你省参加本次考试报名人数。
附件:1.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代章)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