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部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12-29
实施时间:2008-12-29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全省各资产评估机构2008年12月31日在册的全部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 任职资格检查程序和方法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和《注册资产评估师2008年主要评估项目清单》,于2009年1月20日前提交给所在评估机构。
(二)资产评估机构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复核,之后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报送省评协: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3、《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
4、不担任合伙人或者股东、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其参与的资产评估项目不少于5项或2008年其有50%以上有效工作时间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证明;
5、《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6、2008年度会计报表(截止2008年6月30日前的兼营资产评估机构和部分不续存的专营资产评估机构需同时进行原机构的会计报表网上申报和会费缴纳,并将申报后的纸质报表报省评协)和2009年度团体会费、执业会员个人会费缴费凭证;
7、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脱产职业后续教育凭证;
8、中评协[2008]43号文要求提供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专职界定的相关材料。
(三)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省评协排定的工作时间内办理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检查手续。资产评估机构办理年检可采取下述三种方式:(1)各资产评估机构直接报送上述资料,省评协当场受理;(2)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送达省评协;(3)有条件的市注协可以将本市所属的各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材料集中上报。
(四)省评协对2009年度任职资格检查通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公告,同时将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结果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中评协备案;对不予通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报中评协撤销其注册或吊销其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证书。
三、不予通过年检的情形
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职资格年度检查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
1、注册资产评估师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年龄已满70周岁的(193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截止2008年12月31日自行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的;
3、未在评估机构专职执业的;
4、所在评估机构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5、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2009年度任职资格年度检查的;
6、评估机构重大内部矛盾尚未处理完毕的;
7、未按规定完成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的;
8、其他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的情形。
任职资格年度检查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证书暂不办理年度检验登记手续。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继续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名义出具报告。
四、任职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时间及要求:
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绍兴地区:
2009月2月15日—3月15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金华、舟山、衢州、台州、丽水地区:
2009年3月16日—3月31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了对中评协“评估管理系统”中各资产评估机构的股东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填写《资产评估机构股东情况表》一并上报。
(二)《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注册资产评估师2008年主要评估项目清单》表式可在省注协网站www.zicpa.org.cn下载。
附件(全略):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3、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4、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
5、注册资产评估师2008年主要评估项目清单
6、资产评估机构股东情况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