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鄂评协[2008]65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08-12-08
实施时间:2008-12-08
各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是行业加强自律管理,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执业质量控制的有效办法。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按中评协《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07]105号)规定的要求做好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工作。
经对“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系统”中我省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业务报备数据的统计分析,截止11月底,我省少数资产评估机构没有按照规定上报评估业务信息,部分资产评估机构上报评估业务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为认真落实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工作,加强行业数据统计,现就评估业务报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评估业务报备工作,认真整理2008年1月1日起已出具的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及其它所有业务报告的有关信息,将信息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整的录入到“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系统”中。
二、2008年采取分立方式设立的专营资产评估机构,应将所继承的兼营评估机构在2008年评估资格分立前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并纳入业务信息报备中。
三、各资产评估机构将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及时反馈到省评协。
四、省评协将对资产评估机构业务信息报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组织信息报备或者报备内容不完整的资产评估机构将予以通报。各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业务信息将纳入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一并考核。
业务报备信息通过中评协行业信息管理平台评估项目报备系统软件上报。软件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中的网络桌面栏目下载。
下载网址:http://www.cas.org.cn/xyglxxpt/gnetdown/。
使用说明:http://www.cas.org.cn/xyglxxpt/gnetshuoming/
联系人:梁松、张琳
联系电话:027-87277736、87836397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