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11]1560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财税〔2010〕388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1〕8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08、2009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以及北京市2010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1.北京市200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
2.北京市2009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
单(第六批)
3.北京市2010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北京市200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
1.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2.中国蜂产品协会
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附件2:
北京市2009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
1.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2.北京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基金会
3.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4.中国密码协会
5.世界中国烹饪联合会
6.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附件3:
北京市2010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
1.中国医学基金会
2.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
3.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