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08]13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注协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下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认真组织学习,对总结报告中反映的执业质量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进行自查自纠,降低执业风险。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08年5月6日至6月6日对北京地区非证券资格30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检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本次检查共抽查报告302份(审计报告102份、验资报告200份)。在检查人员团结协作、被检查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大力配合下,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8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基本情况
2008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继续以贯彻落实两大准则体系和巩固准则国际趋同成果为目标,全面考察新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事务所的规范和指导,促进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提高行业执业质量,遏制事务所无序竞争行为,树立行业协会监管的权威性,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协会对2008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与以前年度行业检查相比,今年的行业质量检查工作突出了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领导重视是行业自律监管的关键,也是执业质量检查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
1、5月8日,中注协陈毓圭秘书长、董新钢副秘书长、监管部常志安主任一行3人在北京注协吕国祥秘书长陪同下,亲临北京地区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场,看望了全体检查人员。陈秘书长询问了检查的具体安排,听取了检查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北京注协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检查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诚挚的感谢。
2、北京注协吕国祥秘书长在参加全国地方注协秘书长会议期间,亲自到检查现场指导检查工作,传达会议关于行业监管的最新信息,对检查人员勤奋敬业、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赏与感谢,并就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
3、北京注协孙燕红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和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培训会并亲自参与现场检查工作,多次主持召开阶段性检查工作通报会,及时了解、掌握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检查经验,对下一步的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检查工作的成效。
(二)谋划在先,准备充分是基础
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鉴于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各项工作都以奥运为中心的情况,对检查工作我们比往年提前两个月组织进行。
本次检查从事务所推荐的85名人员中选取了52名检查人员,并进行了一天的业务培训。利用被查事务所上报防伪标识报备材料,了解业务开展情况,从中选取了检查报告。通过认真选取检查人员、加强检查人员的培训来保证检查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合理的界定检查范围和检查方法、科学的选取检查样本保证检查结果能够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事务所的执业情况。
(三)检查人员勤勉尽责是保障
检查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检查工作中,兢兢业业,晚上经常加班加点,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新检查人员多无检查经验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检查工作。
对各项目形成书面意见后,在小组内多次进行深入讨论,谨慎确认存在的问题;遇到难以把握的专业技术问题,各小组热烈讨论、反复推敲论证。现场检查结束后,各小组及时核实、汇总被查事务所问题,整理工作底稿,撰写检查报告;在事务所现场交换意见时,注意方式与策略,态度和蔼,以理服人,在整个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未与被检查事务所产生任何不愉快,即使在有些被检查事务所产生不理解时,检查组人员也是耐心解释。检查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认真的专业精神,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和赞扬,树立了北京地区业务检查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突出重点,措施得力
结合事务所实际执业情况和中注协执业质量检查的要求,2008年确定的检查重点为:事务所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及时修订审计规程,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是否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修订并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必要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否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制定严格的程序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三方面内容。检查重点以对中小事务所的辅导、规范为主,本年度抽取的30家被检查事务所均为中小事务所。其中5家事务所重点检查1-3月出具的验资报告,25家重点检查2008年1-3月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严格处罚, 确保质量
检查中发现万和通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业务承接极不规范。该所注册会计师在未与被验资单位接触,未了解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未对审验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情况下,从中介人员手中获取资料及假的银行函证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注协"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指导思想,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万和通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同时移交财政部门处理。目前北京市财政局正在办理之中。
通过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和职业道德问题的事务所进行行业惩戒,有助于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强化行业检查权威,净化行业竞争环境,重塑行业诚信形象。
二、被检查事务所情况及总体评价
2008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情况表明,近年来,北京注协通过狠抓行业诚信建设,大力加强监管、培训工作,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执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逐渐向积极方向发展,其表现为:
(一)从今年上半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以及目前检查掌握的情况来看,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平稳实施,效果良好。事务所普遍反映,实施新审计准则有效推动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操作规程的全面升级,提升了审计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核心价值,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二) 事务所对新准则的贯彻实施十分重视,在行业开展新准则培训的基础上,事务所自身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并根据新准则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审计工作规程,业务质量正逐步提高。
(三)在经营策略上向多元化发展,积极开展咨询等业务,由依靠政府、依靠法规开展业务,转向服务于市场、服务于客户拓展业务。
(四)各事务所注重改善注册会计师年龄、文化结构,努力塑造事务所文化,弘扬团队精神,逐步形成凝聚力、向心力,走人和之路。
(五)越来越多的事务所迫于市场压力和替代产品及替代机构的威胁,危机感越来越强,做大做强、走联合之路的愿望比较强烈。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清醒的看到,目前行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出部分中小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现况并不容乐观,有必要引起我们的警觉和重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部质量控制方面
2008年检查情况表明,经过多年的检查,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虽然不断建立和完善,但部分事务所的制度建设和执行都比较薄弱,对执业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0家被检查事务所中,有19家事务所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修订本所相关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其余的11家事务所中除9家部分修订了质量控制制度外,另2家没有修订本所相关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突出存在的问题:
1、内部管理制度不够系统完善。被检查事务所基本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但与新准则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事务所未能及时按照新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修订、完善本所质量控制制度;有的事务所为了应付检查对制度进行了修改,但内容空洞缺乏可操作性。
2、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无法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有些事务所虽然制定了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却没有得以有效实施,逐级复核大多流于形式,缺少复核人员的复核意见及意见的执行情况,只有复核人签字,有的连复核人签字都没有,缺乏实质意义的监控机制。
(二)职业道德方面
本次检查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没有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但也发现个别事务所收费仅为收费标准的10%左右。一方面通过压价抢占市场,另一方面为降低成本不恰当地减少工作时间、缩小工作范围、省略重要的审计程序和取证、简化工作底稿,导致执业质量低下。
(三)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
1、对法律责任问题不够重视,加大审计风险,进而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划分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
(2)对存档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有的报告甚至没有加盖事务所公章。
(3)对业务约定书重视不够。或者不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即使签了业务约定书,也是要素不全,如没有编号,没有签约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没有签约双方的责任,没有签约日期,无收费金额,约定的审计范围与实际不符等等。有的事务所存在先审后签约的情况。
2、新风险准则的运用浮于表面,无法实现发现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
具体表现在:(1)对风险准则的作用理解不够深入。部分事务所对风险准则的运用,还仅限于制作工作底稿的层面。未充分领会准则要求实施的程序与了解和评估风险以及实现审计目标之间的关系,通过风险评估程序形成的评估结果与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没有必然联系,无法适时的发现风险、科学的评估风险、有效的控制风险。仅根据所了解的内控业务流程便做出无重大风险的评估结果,未按评估结果制定审计方案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2)不重视前期调查。部分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前没有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了解,没有根据企业现状评估审计风险,盲目承揽业务,无法在开展工作前设立一道避险屏障。
(3)审计计划没有针对性。没有审计计划或审计计划流于形式,对审计业务的开展缺乏实质意义的指导和控制。如:审计计划仅说明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未对重点审计领域、重要性标准等予以确定;对重要风险点的判断和审计风险的评价过于简单;不论客户所处行业特点、规模大小和审计复杂程度的不同,审计计划格式固定,内容千篇一律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工作需要。
3、对函证程序作用的理解还较肤浅,函证的运用范围较窄局限性较大,同时实施的替代程序不充分。
近年来通过行业检查和培训,事务所在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项目的审计中,对函证程序重要性的认识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得到了较大程度的贯彻执行。但在对其他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项目的审计中,还没有形成执行函证程序的意识。尤其在对重大、可疑交易或事项进行判断时,没有通过获取证明效力比较高的外部证据对形成的审计结论予以相应的支持。
在没有实施函证程序的情况下,采取的替代程序也仅限于通过抽查凭证来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和金额的正确性,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截止性测试是损益类项目普遍薄弱的环节
2008年检查情况表明,在被检查的事务所中,有半数以上的事务所在对损益类项目进行审计时,没有实施或没有正确实施截至性测试程序。对损益类项目当期发生额完整性的验证,缺乏必要的证据。对损益类项目较多地采取抽查凭、抽查相关合同的方法,未结合存货、应收预收款证、应付预付款的审计考虑收入成本是否真实发生,记录是否完整、收入成本是否配比结转;未关注期后收款、付款事项以审查收入成本的截止性是否正确;未进行相关趋势分析,未对趋势分析形成结论等,收入分析程序流于形式;编制收入截止性测试底稿,但执行不完全,未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检查其是否有跨期现象。
5、大额存货监盘程序存在的问题
X事务所审计某珠宝有限公司,存货29,928.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0.89%。其中原材料余额1,785.56万元、库存商品余额22,059.86万元、委托加工物资余额4,632.81万元、自制半成品余额1,148.93万元。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专业判断认为,被审计单位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入库及出库领用手续建立不完善,大部分存货存放于全国各分销店,存在一定的错报风险。但具体实施审计工作时,仅获取了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表和被审计单位出具的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我们不便提供各种原材料的单价,但我们可以确认,2007年12月31日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与实存完全相符,我们对上述材料的数量、价值的真实性、存在性负完全责任。"的书面声明,对存货的余额进行了认定。
6、长期股权投资审计程序不到位,证据不充分
X事务所审计某信息技术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长期投资81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0%。企业28项长期投资,除一家投资比例为50%的进行了权益法核算外,其余投资比例为100%的27家长期投资(账面金额为1830万元),均未采用权益法核算。注册会计师未获取企业其他相关证据,也未实施进一步的审计即予以确认。
7、持续经营事项关注不足
X事务所审计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被审计单位连续3年未进行实质运营,股东占压大量资金,导致货币资金短缺,持续经营能力受到疑虑。注册会计师未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实施审计程序。
8、审计报告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没有履行必要程序、缺乏审计证据支持下,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盲目运用保留意见"规避"风险。有些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为了减轻审计工作量,逃避审计责任,在并无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不履行必要的程序,而在审计报告中以未执行审计程序为由发表保留意见,将应当执行的审计程序作为保留事项。
(3)报告格式不规范:个别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仍是旧报告格式;有的报告只有注册会计师盖章没有签字,或只有一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报告日期错误;缺乏审定后报表、报表不全或报表未经客户确认;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等问题。
9、审计工作底稿规范化方面
与前几年检查相比,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有了非常大的进步,绝大部分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记录清晰、书写完整。但也有部分事务所存在底稿交叉索引、相互引用、编制等方面不够完善,尤其对首次接受委托的项目,企业基础信息资料的归档不完整。
(四)验资存在的问题
1、对于内资企业货币出资的审验,注册会计师未履行银行函证审验程序
检查的5家事务所200份验资报告中,货币出资验资193份,多数没有履行银行函证程序。
2、执行变更验资业务时,注册会计师未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检查的5家事务所200份验资报告中,变更验资61份,其中52份均未关注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3、对于企业改制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审验,注册会计师没有对净资产进行审计就验证其价值
X事务所被查20份变更验资报告中,7份为企业改制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注册会计师均未实施审计工作。
4、验资报告存在的问题
(1)验资报告要素不全、格式不规范。
X事务所有9份验资报告正文中无范围段、意见段、说明段,而以验资事项说明中的内容代替验资报告正文的有关内容。
(2)变更验资报告说明段不规范.
出具验资报告未在说明段中说明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审验的事务所名称及其审验情况。
(五)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事务所存在挂名股东或隐性股东的现象。
X事务所原主任会计师等部分注册会计师转入Y事务所,但目前仍在X事务所继续负责日常工作,为实际控制人。在交换意见过程中,现任法定代表人及主任会计师表示对事务所所有情况均不清楚。
事务所具有典型的智合、人合和资合的性质。事务所挂名合伙人或股东虽然不参与事务所的经营管理,但如果事务所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违规执业、偷税漏税、虚假出资等各种情况,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造成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执业水平不高的原因多种多样,执业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是一个方面,更重要是个别事务所内部风险意识淡薄、内部质量控制水平不严、专业胜任能力较低等自身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重市场、轻质量。检查中发现,部分事务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忽视了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建设、执业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技能的培养和提高,对于执业质量的监督和业务风险的控制更是无暇顾及,在事务所的发展道路上埋下了巨大隐患。
2. 执业风险和法律责任意识淡薄。有的事务所迫于市场和执业环境的压力,为了生存承接业务抱有侥幸心理,不顾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只要能满足客户的需要,承接与自身专业能力不匹配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在业务和收费均处于主动地位的客户,往往不配合或出于自身利益提出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无限扩大。
3、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部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未能及时更新知识,对新的准则、法规不熟悉,对专业学习和理解存在一定差距,对一些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认识模糊,不知如何履行重要的审计程序和获取重要的审计证据。
4、行业不正当竞争严重。部分事务所为了急着抢占市场份额,通过恶意压价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由于审计收费的不合理和迎合客户不当需求,大大压缩审计时间、简化审计程序,导致事务所在审验程序和获取相关证据方面的严重缺失,对正常的执业市场造成极恶劣的影响。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建设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目前,在注册会计师执行银行函证程序时,由于银行收取手续费过高等因素,普遍存在省略准则规定函证程序问题。对此,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解决收费高等问题,为会员提供亟需的服务。
(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的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教育的培训,并将此作为培训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培训知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如采取案例分析和专题研讨等方式,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执业中真正树立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责任观念。
(三)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现有的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有奖征文、电视晚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树立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形象。
(四)坚持执业质量检查,加强行业自律监管。在坚持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同时,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对中小事务所严格管理,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对分所的管理,通过与分所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和注协加强合作,形成联合监管优势。
(五)严格审批,把好入门关,控制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数量。继续完善对新设立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资质的实质检查,严格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2008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在北京奥运前如期圆满结束,我们将进一步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提供更快捷、更专业、更人性化的学习交流平台,勤沟通、多实践,提高行业自律建设,加大监管力度,让事务所在正常、有序的环境中更好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