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会协[2009]15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2-12
实施时间:2009-02-12
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协(会计科)、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便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之间沟通和交流,省注协拟重新编印《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通讯录》、《江西省资产评估机构通讯录》,为准确获取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相关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方式
1、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认真填写表二、表三,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jxzc@cicpa.org.cn,主题标明“通讯录信息表”,同时邮寄一份到省注协综合部。
2、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协(会计科)将信息表(表一)传真到省注协综合部。
二、上报时间
信息上报日期:03月01日至04月01日。
三、其他事项
1、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请认真核对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逾期不补报。
2、省内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单独上报。
3、为减少错误,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表一律打印,不得手写。
四、联系方式
1、 电子邮箱:jxzc@cicpa.org.cn
2、 通讯地址:江西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号,邮编:330046
收件人: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部
3、 联系电话:0791-6253114(传真)
附件
1、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协(会计科)通讯录信息表(表一)
2、会计师事务所通讯录信息表(表二)
3、资产评估机构通讯录信息表(表三)
(以上附件请登陆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jxicpa.org.cn“信息下载\综合”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