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部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4
实施时间:2009-01-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年度会计报表管理,促进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事务所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务所应该按照《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定期编制和报送年度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三条 事务所必须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分析说明等。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四条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中注协的相关要求和本办法对事务所的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考核评比奖励。
第二章 考核评比的方法及内容
第五条 事务所会计报表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事务所上报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考评计分。
具体考核评比指标: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法规、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年报审计报告;会费上缴情况等四方面指标。
第六条 考核评比指标及相应得分。
一、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法规、准则执行情况(15分)
1.事务所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5分)
要求:事务所设置财会工作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包括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无专职财务人员扣3分。
2.事务所会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5分)
(1)事务所会计管理制度的建设(3分)
要求:事务所应结合本所的实际与规模,制定相应的会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事务所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主管及会计机构部门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未制定会计管理制度扣3分,制度制定不完善的扣1分。
(2)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2分)
要求:事务所应结合本所的实际与特点,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帐务处理程序、财务内部牵制制度、财务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分析制度。未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扣2分。制度制定不完善的扣1分。
3.会计报表合法性、合规性(5分)
要求:编制的会计报表执行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相关准则和财务制度的情况。没有按照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相关准则和财务制度编制报表的情况,存在一项就扣1分,扣完为止。
二、会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62分)
1.会计报表真实性(7分)
要求: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与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事务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未真实反映事务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一项扣1分。
2.会计报表完整性(21分)
(1)会计报表完整性(7分)
要求:会计报表应当反映事务所经营活动的全貌,全面反映事务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报的会计报表应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年度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每缺一项扣1分。
(2)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5分)
要求:事务所实行统一的管理机制,上报的会计报表应是合并报表,且事务所的收入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收入、资产评估收入等所有业务收入,存在瞒报、漏报、虚报的事项扣5分。
(3)报表封面填写完整(4分)
要求:报表封面要填写事务所名称及代码并加盖公章,由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如填写不完整,缺一项扣1分。
(4)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一贯性(5分)
要求:上、下年度间关联数据应衔接一致。不符一处扣1分。
若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重大的会计差错调整,应在年度会计报表说明中列报原因及影响金额,如有变更但没有说明的每项扣1分。
3.通过网络上报会计报表(6分)
要求:事务所会计报表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模块上报,并同时上交省注协纸质会计报表。不通过网络上报,只上交纸质会计报表的事务所扣3分。
4.会计报表质量(7分)
要求:网络上报的会计报表与交到省注协的纸质会计报表内容、数据必须完全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报表编制说明中列示,未能说明并擅自上报的扣5分。
5.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15分)
(1)会计报表(6分)
要求: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各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项目之间,报表内部的关联数据应衔接一致,符合逻辑关系,勾稽关系正确合理,并经中注协网站的报表系统审核通过。未经中注协网站报表系统审核通过的会计报表,报表项目不符一处扣1分。
(2)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9分)
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是对会计报表及其财务计划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所形成的书面报告,包括主要会计方法说明、报表分析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
① 主要会计方法说明(3分)
要求:主要会计方法说明包括的内容:事务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资产计价及处理方法的说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处理情况说明;收入、费用帐务处理说明等。事务所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中无主要会计方法说明的扣3分。
② 报表分析说明(3分)
要求:报表分析说明包括的内容:基本情况、影响经营完成情
况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改善管理的措施和效果、今后努力方向。事务所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中无报表分析说明的扣3分。
③ 财务情况说明(3分)
要求:财务情况说明包括的内容: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利润实
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事务所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中无财务情况说明的扣3分。
注:事务所无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的扣9分。
6.报表上报时间(6分)
要求:按照省注协规定时间上报,迟到一个工作日扣1分,扣完为止。
三、年报审计报告(5分)
要求:事务所必须上报省注协审计报告及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如没有附送审计报告,扣5分。
注:事务所之间不得相互审计。
四、会费上缴情况(18分)
1.团体会费的上缴。(6分)
要求:按照中注协下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团体会费按照事务所全年全部收入扣除资产评估收入后的1%缴纳,经核查发现少缴的情况,必须及时补缴并扣2分。
2.个人会费、年检费、后续教育培训费的上缴。(6分)
要求:个人会费、年检费、后续教育培训费的上缴数应按照年末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计算,并附人员名单,如有变化情况要及时向省注协财务部上报沟通。经核查发现少缴的情况,必须及时补缴并扣2分。
3.会费上缴的时间。(6分)
要求:按照中注协下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上缴会费。事务所迟交一个工作日扣1分,扣完为止。
第四章 考评奖励的步骤及奖项的设置
第七条 本考评办法分为事务所自评和省注协考评两个步骤:
1.事务所自评:事务所根据本考评办法中的考核指标自我打分,将评分结果计入《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考核评比表》,本表经事务所所长及填表人签名盖章后交省注协财务部。
2.省注协考评:省注协根据事务所上交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考核评比表》等相关资料,依据本考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据此评分结果,上报省注协财务委员会评选当年的财务先进。
第八条 本考评办法设置奖项: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省注协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考核评比表
事务所如有相关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用传真形式发送到协会财务部(传真:0871-3138605)截止时间为1月23日。
附件: 年度会计报表考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