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川注协[2008]173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12-29
实施时间:2008-12-29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现将2009年度会费交纳及报送2008年度会计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
(一)200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字〔2004〕96号)的规定执行。
(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年度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三)上交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费计算方式:以2008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第13行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
除评估收入外其他收入均不得从业务收入中予以扣除。
(四)个人会员会费每人1000元。
(五)根据省注协三届十九次常务理事会决议,免极重灾区(以机构注册地址为准)2009年团体及个人会费。极重灾区的范围按民政部文件《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的通知》(民发〔2008〕54号)所确定的范围执行,即极重灾区包括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
(六)汇款信息如下:
用户名: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号:51001436308050098023
开户行:建行成都第三支行
请勿再转原工行户头。
(七)特殊要求:
会费交纳单据上应分别注明团体会费、个人会费。
特别提醒:今年停收年检公告费。
团体会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比例计算交纳,不得省略尾数,交纳会费金额单位应保留至分。
二、关于2008年度行业会计报表汇总工作
(一)2008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模块汇总上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收入明细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交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
(二)应用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财务报表模块上报2008年度会计报表工作的开始时间为2009年1月7日。
(一)事务所访问地址:http://cmis.cicpa.org.cn或登陆中注协网站www.cicpa.org.cn可链接到《行业管理系统》财务报表模块团体会员版。
(二)事务所登陆用户名与去年相同,登陆密码为事务所自行修改设置的密码。第一次登陆的事务所,用户名为财政厅颁发的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密码为空,进入后自行修改。
三、上缴会费及报送报表相关事宜及截止时间
(一)2009年3月15日前,会费交讫并完成网上报送。
(二)纸质报告附其他无关联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于3月15日前上报。
(三)在会费交讫,报表报送完成后,准予年检。
四、其他事项
(一)事务所对系统方面问题,请咨询中注协,联系电话:(010)68721166转4104,联系人:黄元勋。
(二)省注协联系人,黄凯、蒯明,联系电话:(028)86753174。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