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陕财办会[2009]4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9-03-03
实施时间:2009-03-03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财会函〔2007〕9号)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省财政厅报送年度基本信息相关材料。为了做好我省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结合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
发文文号:陕评协[2009]2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09-02-11
实施时间:2009-02-11
各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过渡期末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专职”标准界定的通知》(中评协[2008]43号)及《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资产评估协会决定对全省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
近日陕西财政厅发布通知,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优秀考生实行奖励。
一、奖励对象是一次性通过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五科的考生;在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中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五名的考生。
二、向五科一次通过的考生颁发奖状和奖金5000元(税前);向各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五名的考生颁发奖状和奖金1000元(税前)。
三、获奖考生的确定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
发文文号:陕财考[2008]21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8-12-03
实施时间:2008-12-03
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为加强行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经2008年9月9日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优秀考生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是一次性通过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