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2次主席办公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17 号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73号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已经201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9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2011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11-8-9
(2008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24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
〔2011〕16号
现公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