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安徽省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37亿元,实际发行面值37亿元。 三、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2%,2009年6月1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7日发行结束,6月19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根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贵州省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64亿元,实际发行面值64亿元。 三、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2%,2009年6月1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7日发行结束,6月19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根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江西省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62亿元,实际发行面值62亿元。 三、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2%,2009年6月1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7日发行结束,6月19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发文文号:汇综发[2009]78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9-06-10 实施时间:2009-06-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明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职责,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促进贸易便利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贸易信贷可收(付)汇额度统一实行余额管理 (一)企业贸
发文文号:证监会公告[2009]13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9-06-10 上市时间:2009-06-11 为了进一步健全新股发行机制、提高发行效率,我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1日起施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我国资本市场进行了一系列重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1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69%,2009年6月11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5日发行结束,6月17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9-06-09 实施时间:2009-06-09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促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根据《
发文文号:汇发[2009]24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9-06-09 实施时间:2009-08-01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 为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和经营行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境外企业后续融资渠道,规范对外债权的管理与统计,促进境内企业“走出去”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凭证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3年期40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5年期100亿元,票面年利率4.00%。 二、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三、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
发文时间:2009-06-08
实施时间:2009-06-08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创业板相关配套制度,现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根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福建省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26亿元,实际发行面值26亿元。 三、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0%,2009年6月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1日发行结束,6月1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根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3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30亿元。 三、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0%,2009年6月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1日发行结束,6月1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
根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82亿元,实际发行面值82亿元。 三、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0%,2009年6月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1日发行结束,6月1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发文时间:2009-06-05
实施时间:2009-07-01 第一条 为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
发文时间:2009-06-05
实施时间:2009-07-01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