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1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司法部 发文时间:2007-03-09 实施时间:2007-05-01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1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和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发文时间:2007-02-26
实施时间:2007-05-01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证券交易及其相关业务活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以下简称“本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本所普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特别会员的管理规则,由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7-01-30 实施时间:2007-01-3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12-07 实施时间:2007-01-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保护金融企业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9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11-30 实施时间:2006-12-0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9号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2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00六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07-31 实施时间:2006-09-01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
发文文号:保监发2006年第4号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07-12 实施时间:2006-07-12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6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吴定富 二○○六年七
发文文号: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发文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06-06 实施时间:2006-06-06 各中央企业: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05-17 实施时间:2006-05-1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 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05-06 实施时间:2006-05-08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8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六年五月六日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国务院令第462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2006-03-21 实施时间:2006-07-0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经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02-28 实施时间:2006-04-0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特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
发文文号:商机电发[2006]44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6-02-15 实施时间:2006-0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企业: 2005年12月2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