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8]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教
发文文号:上市部函[2008]190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8-09-22 实施时间:2008-09-22 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财务顾问: 为便于预审员及时掌握并购重组方案概况,方便与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主办人联系,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效率,现将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在向交易所申请公
发文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8-09-18 实施时间:2008-09-18 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推动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底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银监会制定了第一批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包括《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
发文文号: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8-09-16 实施时间:2008-09-16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含管理层,下同)投资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以及科技骨干参股科研院所改制,为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的要求,及时总结保荐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不断因应市场需要充实完善保荐制度,更好地发挥保荐制度的作用,我会在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并将修订后的办法定名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08年9月12日至9月26日。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会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并发布实施。
请将意见发送至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8-09-05 实施时间:2008-10-01 各上市公司、保荐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为保证《上市规则》的顺利实施,现将有
发文文号:保监发[2008]70号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8-08-29 实施时间:2008-08-29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保险市场,促进财产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
发文文号:商资函[2008]21号
发文部门: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8-08-26 实施时间:2008-08-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和规范外商投资行政许可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规定由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有关非实质性变更(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投资者名称变更、同一城市经营地址变更、董事会人数变更、符合法律规定的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俞岚)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新“三定”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根据方案,商务部内设二十八个司局,包括新成立的反垄断局和市场秩序司。原有的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全国整规办被撤销,商业改革发展司则变更为商贸服务管理司。
据知,反垄断局的职能是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中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以及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此外,还将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 新设立的市场秩序司将承担牵头协调整顿
发文标题:关于柠檬酸、铁合金出口许可申领条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56号 发文部门: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8-08-21 实施时间:2008-09-01
今后,市民出境旅游后剩下的小额外币,将可在银行之外的特许网点进行兑换,并且还有望获得比银行牌价更划算的兑换价格。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批准在京沪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浦东新区昨天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成为首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地区。
发文文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8-08-18 实施时间:2008-10-01 《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