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8-12-29 实施时间:2008-12-29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规定,就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还将关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发文文号:主席令2008年第8号
发文部门: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2008-12-27 实施时间:2009-10-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2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8-12-26 实施时间:2008-12-26 各企业债券发行人及其上市推荐人: 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人200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次年报”)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企业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发行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债券上市规则》,按照《企业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本次年
发文文号: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18号
发文部门: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8-12-26 实施时间:2009-01-01 为加强铁合金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推动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56号公告要求,经过相关审核程序,现发布2009年铁合金符合出口许可申领条件企业名单的公告。如需咨询有关事宜,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出口处 电话:010-65197787 传真: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8-12-26 实施时间:2008-12-26 为保证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2008年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三公”原则,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各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遵照本公告要求,切实做好2008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发文文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08年第114号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8-12-26 实施时间:2009-01-01 根据
发文文号:财发[2008]6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2-25 实施时间:2009-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 现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发文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发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8-12-24 实施时间:2009-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8-12-23 实施时间:2009-01-01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1月1日
发文文号:保监会令[2004]第15号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4-12-23 实施时间:2005-01-01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第15号)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11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8-12-23 实施时间:2008-12-23 各会员单位: 根据证监会《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147号)精神,现将2009年全年休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四)—1月3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1月5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月4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春节:1月25日
发文文号:汇发[2008]73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8-12-23 实施时间:2008-12-23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自2008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制度以来,各外汇指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较好地规范了企业的贸易融资行为,便利了企业办理外债登记以及相应的外债资金汇兑手续,促进
发文文号:建金[2008]229号
发文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2008-12-23 实施时间:2008-12-2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8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372号),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