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01-26 实施时间:2007-01-26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第七条、第十一条1-6款、第十二条因如下原因于2009年4月1日起被废止: 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
发文文号:武国税发[2007]6号
发文部门: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01-12 实施时间:2007-01-12 各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武汉市税务中介机构从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审核鉴证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将该办法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范围。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373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04-12 实施时间:2006-05-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增加报送卷烟样品和扫描图像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在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投放市场的当月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应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6]3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03-06 实施时间:2006-01-01 补充说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本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失效,现执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号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6]8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01-25 实施时间:2006-01-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
发文文号:财税[2005]18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01-23 实施时间:2006-0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5-12-30 实施时间:2006-02-01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9月16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税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5]20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5-12-23 实施时间:2006-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5]200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5-12-15 实施时间:2006-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现将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2005-11-15 实施时间:2006-01-01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0月25日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财行[2005]365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2005-11-14 实施时间:2006-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5-08-09 实施时间:2005-09-01 补充说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本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失效。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3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5]129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5-08-03 实施时间:2005-10-01 补充说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本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了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发文文号:财税[2005]10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5-06-13 实施时间:2005-06-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股市全流通,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5]6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5-04-13 实施时间:2005-01-01 补充说明: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调整: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8]107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8-12-30 实施时间: 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