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国税发[2008]88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08-18 实施时间:2008-08-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企业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08]15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08-08 实施时间:2008-08-08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管,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遵照税务总局的要求,坚持指导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依法监管、支持发展、规范行为、利益脱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发文文号:财税[2008]7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06-11 实施时间:2008-07-01 失效时间:2008-12-31 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本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作废
发文文号:财税[2008]5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04-29 实施时间:2008-06-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科学调整农业施肥结构,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机肥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2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08-04-08 实施时间:2008-04-08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反倾销调查结果,决定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3年4月10日起,期限为5年。在征税时间届满之际,应国内相关企业的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8]1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01-29 实施时间:2008-01-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规定,普通发票的5类行政审批项目将予以取消,即取消“发票领购资格审核”、“建立收支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审批”、“拆本使用发票审批”、“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审
发文文号:财行[2007]65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7-12-31 实施时间:2007-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确保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文号:财税[2007]2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7-12-28 实施时间:2007-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精神,现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7]129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7-12-26 实施时间:2007-1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的认定。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应主要依据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认定。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发文文号:国务院令第512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2007-12-06 实施时间: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7]123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7-12-03 实施时间:2008-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
发文文号:财税[2007]9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7-07-16 实施时间:2007-07-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锐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支持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和发展,加速铁路政企分开,促进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的企业(名单请见附件)为铁道部所
发文文号:主席令2007年第66号
发文部门: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2007-06-29 实施时间:2007-06-29 补充说明: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
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